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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1-18 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1、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根据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2、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3、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


供稿人:黄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