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况:该业务主要针对具有放射性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项目在竣工验收以前对其辐射防护措施、辐射监测结果、辐射危害、放射防护管理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同时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职业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
业务资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证书:渝放卫技字[2013]第12号
业务能力:可以承担如医用加速器、伽玛刀、核医学、PET/CT、SPET/CT、后装治疗机、DSA、CT、DR、CR、乳腺X射线机、普通X射线机、牙科X射线机等放射诊疗项目和非医用辐射项目的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业务流程:业务受理、签订合同、收集资料、现场检测、报告编写、专家审查报告、修改提交报告
报告时间: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在客户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20~4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初稿。
保密承诺:评价报告仅提供给委托方及卫生主管部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作为宣传材料。
客户提供的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
4、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6、医院总平面布置图、机房所在楼层及其上下楼层的平面布置图
7、机房辐射防护资料(如每间机房四周墙体,防护门、铅玻璃的铅当量)
8、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9、建设单位的放射防护自主监测资料(包括个人剂量监测,辐射源或辐射设备防护性能监测,工作场所的防护监测)
10、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11、放射防护培训制度资料
12、放射防护管理机构或组织、安全防护专(兼)责管理人员名单和管理制度、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3、试运行期间的一般资料(每年进行放射诊断的人数,放射工作人员作息时间,年工作天数、放射工作人数等)
属于工业辐射项目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4、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流程说明
15、车间平面布置图(含设备布置图、设备台数、型号)
16、劳动定员及工作班时
17、其他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