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毒物
一、毒物与毒效应
毒物:在一定小剂量的情况下,通过一定条件作用于机体,引起机体功能障碍或器质性改变,导致暂时性或永久性病理损害乃至危及生命的化学物质。世界上所有的物质在一定条件下都有可能成为毒物,只要剂量满足要求。
毒物的特征:
毒物分类:
按照人体的致毒部位(靶器官)分为:神经系统、血液系统、消化系统、肾脏、呼吸系统等。按照物理形态分为:气体、蒸气、烟、雾、粉尘。按照毒物的毒性大小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高毒性物质、致癌物、生殖毒物)。
毒性:是指某种毒物能够造成机体损害的能力,是物质本身固有的特性。一种化学毒物对机体的损害能力越大,其毒性越高高毒性化学物以较小的剂量,就能引起机体的损害,低毒性化学物需要大剂量,才能引起机体的伤害。同样剂量水平下,高毒化学物引起机体的损害程度较严重。
毒作用(毒效应):是有毒物质本身或其代谢产物在作用部位达到一定量并停留一定时间,与组织大分子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对生物体所致的不良或有害的生物学改变,故又称不良效应或有害效应,通常称为损害作用。
毒效应分类:
①急性/慢性作用(速发性/迟发性)
②局部/全身作用
③可逆/不可逆作用
④超敏反应/非超敏作用
⑤特异质反应/非特异作用(遗传DNA)
⑥一般/特殊毒作用
供稿人:胡开富